关于公布2010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公告,全省2010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的成绩已于2010年12月27日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查询成绩的方式 (一)网上查询 1、查询路径: (1)“东莞财政网” →“财会园地”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信息及成绩查询” →“查询服务”→“成绩查询”→“会计专业知识成绩查询”; (2)“广东省会计信息管理平台” (网址:http://59.36.14.50:8080/dgcms/) →“查询服务”→“成绩查询”→“会计专业知识成绩查询”。 2、操作方式:选择正确的考试名称并输入证件ID(即身份证号)及姓名,然后点击“查询”即可。 (二)电话查询 1、电话号码:16826002、968696009。 2、可通过固定电话、小灵通或中国联通拨打该电话号码查询成绩,中国移动暂无此功能。 二、合格分数线 2010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科考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分数。具备免试《会计基础》,且《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合格的,发放《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科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不具备免试条件,《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同时考试成绩合格的,发放双科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三、成绩复查 1、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于2010年12月28日至2011年1月8日办公时间内提交成绩复查申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东莞市会计学会,市会计学会将于2011年3月初通过电话通知考生复查结果。 2、复查申请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联系方式、考试名称以及申请复查的考试科目等内容,落款需加上考生签名确认。 3、无纸化考试不列入成绩复查范围。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