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叶明华)记者昨天从深圳市考试院获悉,2010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将从12月6日起开始发放。发放时间为12月6日至12月17日(期间周六、日不发放)8时30分至12时以及14时至17时30分。发放地点在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2楼深圳市考试院审核发证13号窗口。因该考试于考试报名阶段已由省市主管部门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因此不再进行资格复审。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全科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在以上时间到规定窗口领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和报名发证登记表(报名发证登记表须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切勿遗失或损毁)。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除以上证件外,还需出示代领人身份证。